云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函授)人才培养方案
一、入学要求及办学定位
该专业面向社会招生,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具有相应学历且年满十八周岁的社会青年可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录取后可就读。
我校的办学定位是面向基层,面向边疆民族地区,自1982年开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以来,在边疆民族地区有着很高的声誉。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教育基础薄弱,文化水平低,法律事务专科学历教育还有着很大的市场需求,需要大量的能适应基层、边疆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法律事务专业一直是我校的传统优势专业,有着优良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学校明确办学定位,合理控制办学规模,规范区域和招生行为,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切实保证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我校一直与民族地区司法机关合作办学,在教学中采取双语教学,使学生毕业后能更好地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受到了国家及云南省的肯定。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科学的民主法制观念、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熟练的法律实践能力,具有创新能力,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法制建设的专门人才。
其适应的工作领域: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也可到有关院校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三、教学计划
(一)专业类别、学习形式及学制
法律事务、函授、学制三年。
(二)主要课程设置及其简介
大学语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计算机文化基础、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学、婚姻家庭法、刑事诉讼法、法律逻辑学、刑法(上)、民法(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下)、民法(下)、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经济法。
大学语文: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鉴赏能力、写作能力,提高综合人文素养,为学好各类专业课程及接受通才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了解和学习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道德情操;接受爱国主义的熏陶和教育,增强民族感和自信心;提高语文水平,能顺利而准确地阅读一般文章、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能读懂难度适中的文言文,具有较强的阅读理解能;掌握一定的文学基础知识,具有分析、评价文学作品的初步能力;掌握运用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具有较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课程着重讲授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飞跃和两大理论成果。通过教学,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及其对当代中国发展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规律,认识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把握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和祖国观,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形势与政策:本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高校学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该课程教育教学的根本任务始终是立德树人,其教育目标和内容既要涵盖世情、国情、党情、社情、民情、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符合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发展和能力培养的要求,侧重体现导向性、时代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本课程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于一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课程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成长为自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习本课程,有助于大学生领悟人生真谛,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的忠诚爱国者和改革创新的生力军;有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积极投身道德实践,做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新时代青年;有助于大学生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运行和体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精髓,增进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更好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一名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大学生。
计算机文化基础: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信息处理、数字应用、自我学习等能力;初步了解信息社会的道德准则和信息安全的概念,具备初步的信息素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中国法制史:本课程是一门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目的是了为总结中国历史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
法理学:本课程主要讲授法的一般原理、法与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制定与实施、法的价值理论。
宪法学:研究宪法的有关理论、宪法的历史、宪法的内容及其在实际中的运用、宪政制度。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性质、国家形式、选举制度、国家机构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有利于掌握法学的基础、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体制改革、当好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婚姻家庭法: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问题的基本原理,婚姻法的历史发展状况,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亲属编、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等。
刑事诉讼法: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基本原则及管辖、强制措施;证据论;程序论等。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的指导。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
刑法:本课程主要内容是阐述刑法的理论(刑法的基本原理,犯罪和刑罚的论述);刑法各项规定的政策依据,立法理由和条文释义。要求学生了解我国刑法原则、精神,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正确量刑等比较正确地掌握。
民法:本课程主要阐述民法的一般原理、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公民、法人、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财产所有权与其它物权;债权原理与合同关系;人身权;民事责任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课程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行政诉讼关系法律的总称。本课程讲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理,重点介绍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各种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诉讼等问题,为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进行研究奠定基础。
民事诉讼法:本课程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活动和由此形成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律,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诉讼参与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等。
司法文书:本课程主要讲授各种司法文书的格式,必备内容和制作注意事项。重点在总论和分论:总论讲授司法文书一般原理、写作技巧;分论按我国三个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讲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主要司法文书。
经济法:本课程主要阐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立法、经济司法工作的重要性,介绍有关市场主体发明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企业法等,了解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从而能够解决有关法律和经济问题。
(三)指导性教学进程表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函授)教学进程表
课 程 类 别 | 序
号 | 课 程 名 称 | 考试方式学期分配 | 学时分配 | 面 授 与 自 学 数 比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
总 学 时 数 | 面 授 时 数 | 实 验 时 数 | 自 学 及 作 业 | 一学期 | 二学期 | 三学期 | 四学期 | 五学期 | 六学期 | |||||||||||||
面 授 时 数 | 自 学 时 数 | 面 授 时 数 | 自 学 时 数 | 面 授 时 数 | 自 学 时 数 | 面 授 时 数 | 自 学 时 数 | 面 授 时 数 | 自 学 时 数 | 面 授 时 数 | 面 授 时 数 | |||||||||||
考 试 | 考 查 | |||||||||||||||||||||
通 识 课
| 1 | 大学语文 | 1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3 | 形势与政策 | 1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4 | 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治 | 2 | 32 | 96 | ||||||||||||||||||
5 | 计算机文化基础 | 1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专 业 课
| 1 | 中国法制史 | 2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2 | 法理学 | 2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3 | 宪法学 | 3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4 | 婚姻家庭法 | 3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5 | 刑事诉讼法 | 3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6 | 法律逻辑学 | 4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7 | 刑法(上) | 4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8 | 民法(上) | 4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9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10 | 刑法(下) | 5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11 | 民法(下) | 5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12 | 民事诉讼法 | 6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13 | 司法文书 | 6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14 | 经济法 | 6 | 128 | 32 | 96 | 1:3 | 32 | 96 | ||||||||||||||
19 | 合计 | 4324 | 608 | 1824 | 1:3 | 128 | 384 | 96 | 288 | 96 | 288 | 96 | 288 | 96 | 288 | 96 | 288 |
四、支持服务能力
法学专业的办学依托学校法学院的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设施设备。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33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6人,博士、在读博士16人。学院在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区域经济法治、地方环境资源保护、东南亚法律研究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已经形成特色和优势。近年来获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
法学院建有设施齐备的模拟法庭、专业图书资料室、案例采编室,可供师生教学、科研使用。2017年挂牌成立了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云南民族大学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