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规范办学行为,精简合作机构,2021年4月2日上午10点在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至真楼b-313,继续教育学院召开2021年合作办学工作会议暨举行新一轮合作办学协议签署仪式。
协议签署前学院召开了一年一度的合作办学工作会议,会上李世强院长发表了讲话,并提出以下要求:
1、各办学点要知晓、遵守《云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站点准入准出规定》 ,加大招生工作投入力度,做好招生工作。
2、一定要按要求、标准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活动;要为学生提高外语水平、准备学位外语考试等创造、提供学习平台和学习机会。
3、严禁任何站点、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违规收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
讲话结束后进行了协议的签署,与各站点达成合作共识,此次会议圆满结束!